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领导小组报告,再由领导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五)应急所需物资与装备
略
四、处置措施
景区内出现游客在就餐引起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处置措施:
景区成立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立即启动景区食物中毒应急机制,同时其它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1、积极组织抢救病人,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配合医院妥善处理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病人,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2、立即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应注意保持景区的稳定,食物中毒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部门确认,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同时要安抚好中毒人员,稳定大家情绪。
4、保护好现场,保管好发生事件餐厅所有供应的食品,维持原有的生产状况。放入冷藏箱(柜)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
5、在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人员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时介绍中毒的情况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剩余的食物予以暂时封存。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消毒清洁处理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景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和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景区实际编制。
1.3事故分级
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其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4个级别,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响应分级标准见附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风景区的一般级别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应对工作,指导风景区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其中达到较大(Ⅲ级)、重大(Ⅱ级)或者特别重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的,在市、省或者国家有关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对发生在风景区外,但食品(或其原料)来源于景区或生产经营主体涉及景区的食品安全事故,达到I级事故的,在国家、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Ⅱ级事故,在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Ⅲ级及以下事故,在市有关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应急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5)全员应急,全程应急。食品监管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办与处置,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管理与处置办法和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规程,加强常规管理。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设置
设立xxx风景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长:管委会主任
副指挥长:管委会分管副主任、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纪工委、政治处、经济社会发展处、财政处、建设环保处、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宗教局、社会保障局、司法局、交通局、农村工作处、信访局、信息中心、应急办等部门。根据事故处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食安办(市场监管局),为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机构,主任由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兼任。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重要事项。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