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等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
3. 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
4. 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资金:
1. 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2. 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3. 学生学杂费收入。
4. 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5. 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经费计划管理:
1. 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财务部门根据此制定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2.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3. 在经费使用中,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如确需更改项目,需经领导签字批准。
经费使用管理:
1. 费用报销需要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并到财务室报销。
2. 预算外的经费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 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需校长批签。
4. 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需总务部门根据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并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需经主管校长批签。
5. 任何人不得私自借用公款。
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1. 财务部门应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否则追究责任。
2. 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及时记账、算账,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3. 财务部门应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编制会计报表使用。
4. 财务部门应将会计凭证、帐票、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相关经济文件资料按要求进行分类清理、装订、编号、编制清单并送交主办会计,然后移交给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5. 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还需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财务监督与检查:
1. 财务部门应执行财务制度,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并报领导处理。
2. 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核对和检查,以确保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 会计每月需对各项费用凭证进行审核,发现问题需及时汇报和纠正。
4. 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簿进行抽查,以确保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执行。
5. 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