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防火宣传不到位。
宣传形式简单、内容不完整,对农村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覆盖不彻底,导致群众肆意在林区活动。
例如:4月27日,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近期5起亡人火情事故调查核实情况的通报》,5起亡人火情死亡人员均为农村留守老人,因为整治自家撂荒地焚烧秸秆、使用一次性打火机烧烤水管接头时不慎引燃周边杂草引、在荒地烧灰积肥引发火情,在扑火中不慎摔倒导致死亡等受惯性思维支配和侥幸心理的影响造成。
(三)救防能力不足。
森林火灾扑救是公认的世界级难题,不仅会对宝贵的森林资源造成毁灭性损害,还会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在森林防火救防方面仍存在短板。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林区内普遍存在道路不畅、路面质量差、公路等级低、通车里程不足等问题,又因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的逐步建设实施,植被葱郁,很多道路几近荒废,出入困难。
二是消防装备不足。
乡镇财政资金不足,扑救森林火灾主要以传统工具为主,缺乏防护服、灭火器、消防水泵等专业救援装备,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三是基层专业救援力量几近空白。
我市森林消防队伍主要是由半专业消防队伍、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和群众消防队伍组成,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年龄偏大,体能较差,应急救援能力较低,难以满足应急扑救工作需要。
例如:以巫溪县为例,森林防火道路密度仅0.9米/公顷,远不能达到国家≧1.7 米/公顷的标准,大量的扑救人员及物资设备难以到达起火点,易错过最佳扑救时机。
该县财政困难,地方财政预算中森林防火经费占比较小,无力承担配套资金,防火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依靠国家及市级财政转移支付。
该县林地面积有 33.03万公顷,仅在6个乡镇和4个国有林场分别建立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共11支120余人,至今没有组建专业的森林消防队。
二、对策及建议
(一)打造标准化防火检查站。
在重要区域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外观、统一配备装备“四个统一”的标准进行标准化防火检查站建设。
进一步充实检查站的驻防力量,对来往行人和车辆进行火种截留、实名登记和防火安全教育,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人员技能培训。
统筹规划森林应急救援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稳定、高素质、综合性的应急队伍。
定期对其开展森林防火队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林火理论知识、安全避险常识、扑火战术战法等,并经常性开展实战演练,训练森林防火人员的应急能力、实战能力,以保证在发生森林火险时提高防火队伍的扑救效率。
(三)加大上级财政投入。
切实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科学测算预算资金,安排资金用于森林消防人员经费、防火宣传、防火物资储备、现代化森林防火设备建设等方面。
同时,强化防火资金监督管理,监督主管部门及时采购、补充森林防火物资,严格按预算执行,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保障资金安全高效。
(四)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户外LED屏幕、院坝会等形式,多渠道、大范围地进行《森林法》、 《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知识宣传,重点加强对辖区内高危人群 (精神病人、痴、呆、傻及老人、小孩)的宣传教育力度。
新闻媒体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引导作用,对一些具有典型的纵火案件进行公开宣传曝光,以充分发挥舆论警示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火灾预防体系建设。
加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林分)建设、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森林防火蓄水池建设、野外火源管控体系建设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程。
充分发挥护林员、瞭望员等作用,强化高科技成果应用,提升火情预警监测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实现报扑同步。
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3
农村地区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主战场,也是落实防灭火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但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市农村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基础依然薄弱,需引起高度重视。
壹当前农村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存在几种现象
一是“干部在干、村民在看”现象。
主要表现在“人人有责”的全民防火意识不足,部分村民存在“事不关己”的心态。
防火宣传成为村干部“自己搭台自己唱”的独角戏,村民成了“不喝倒彩也不鼓掌”的“旁观者”。
在灭火过程中,有的村民习惯在旁边“指手画脚”,不愿亲自“动手动脚”,也有的村民只要看到村干部前来灭火就自觉“退居二线”。
二是“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现象。
部分村民对禁止焚烧秸秆、沤火土灰等行为心知肚明,面对村干部劝阻时虽不会当面抵触,而是采取“迂回”战术,打起了“游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