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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工作年终总结报告精选5篇
大小:29.53KB 6页 发布时间: 2022-12-06 17:46:24 12.96k 12.3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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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把药品采购关,严格药品储存、审核、调配、使用等管理。针对入驻人员老年共病多、自带药品和保健品多的特点,落实合理用药和临床药师管理制度,加强用药安全风险防范,凭医师处方为老年人提供处方药,特别是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

(三)创新医养结合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完善医养服务衔接有关流程,健全医养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区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作用,利用远程等多种形式为医养结合机构做好服务和指导,畅通绿色转诊通道。定期组织医养结合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医养结合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的服务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填报医养结合服务相关信息,实现机构内老年人各类服务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要求,规范书写、保存和使用病历。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按时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并做好记录。参照《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提供护理服务,严格遵照标准预防的操作原则,老年人Ⅱ度及以上压力性损伤在院新发生率低于5%。按照《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相关要求提供康复服务。深入推进北京中医健康养老“身边”工程,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中医药诊疗、护理、康复、保健、健康咨询、健康宣教等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填报医养结合服务相关信息,实现机构内老年人各类服务信息互通。

(四)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完善风险防范制度

医养结合机构要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和健全老年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烫伤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急救培训和应急演练,有关服务人员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完善失智老年人安全保护措施。鼓励医养结合机构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并开展培训,规范院内老年人死亡多方确认流程,规范院内抢救流程、院内死亡诊断流程。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对入住的老年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记录入住老年人健康状况变化情况。

(五)积极开展消防演练,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严格遵守《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消防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等。坚持日常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突出巡查重点。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持续改善消防设备设施。

(六)强化疫情防控要求,提高老年人疫苗接种率

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好“四方责任”,持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流程,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妥善安排对内和对外服务,实行分区管理,消除交叉感染的风险隐患。发现机构内有发热或疑似感染的人员,第一时间按相关要求做好处置和上报工作。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持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接种工作,和属地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提供暖心的新冠病毒疫苗上门接种服务,提高老年人疫苗接种率,为老年人健康安全“保驾护航”。院内医疗机构与老年人生活区护理区严格分区管理,相互之间人员流动、物资传输遵守严格的院感防控标准。

三、工作要求

北京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医养结合质量提升行动列为《2022年北京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将纳入对各区政府的年度考核。各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高度重视,按照“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组织辖区内医养结合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医养结合机构查找并解决影响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要不断健全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的长效工作机制,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和质量工作考核内容,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2022年是全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收官之年,各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做好总结评估,对2022年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情况以及三年来总体情况和成效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总结,于2022年9月底前将2022年总结(含报告和汇总表)、三年总体报告(模板见附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医养结合工作年终总结报告篇4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完善医疗设施设备,建立医疗部门与养老机构对口支援、绿色通道、双向转诊联动等合作机制。

现将医养结合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常住人口825.9万人,有60岁以上老年人147万人,占总人口17.9%。

全市养老机构282所,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养老机构数185个,医(康复)院设立养老护理机构数25个,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282个,纳入医保定点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73个。

二、工作取得成效

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对接模式。

形成医养签约合作、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市民政局会同卫健委等部门扎实推进医养结合,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出政策,探索医养结合新路径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6〕19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阜政办〔2016〕45号),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工作,抓好养老机构医疗设施设备设置、医护人员配备,同时,突出做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申报、评选、公示等工作。

20XX年太和县中医院被省卫健委、省民政厅评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太和县博爱老年公寓、阜阳市红叶林老年护理院被评为“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经开区京九办事处陈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医养结合社区示范中心”;2019年阜南中山医院被评为“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通过积极探索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养老机构供养康复、医疗护理、休闲娱乐等一体化发展。

(二)求融合,医养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经过几年积极探索,城乡各类养老机构基本实现了统筹发展,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服务站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实现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都有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没有条件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的,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三)强支持,鼓励社会参与医养结合

探索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

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新型养老机构5-10万元奖励。

按照“卫生准入,医保融入、民政支持”的思路,阜阳市红叶林护理院和太和县养老服务中心较好的开展了医养结合项目。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养老服务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和接受,医养结合已成为社会化养老服务的主要发展方向,但我市的医养深度融合发展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政策体系不够完善。

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大部分是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需提供照料服务,缺乏政策和动力,同时医养衔接程度不够。

养老机构的互利性床位相对低,不能够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无法解决老年慢性病患者的医药费报销问题,增加大部分家庭经济负担。

二是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短缺。

养老护理人员的薪资及福利待遇普遍偏低且工作强度较大,使人员流动性、不稳定性因素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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