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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的个人自纠自查报告10篇
大小:492.06KB 13页 发布时间: 2024-04-25 15:31:44 7.86k 7.7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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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实行分类别审批。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及配套制度的通知》要求,将建设项目分为备案、审批两大类。

按国家规定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其它需要编制报告书和报告表的项目分为A、B两类严格进行审批,其中B类项目取消了专家技术评审环节,大大提高环评的针对性、科学性,解决了过去所有项目无论类别和大小都必须环评,审批程序繁杂、耗时过长、成本过高的问题。

截至目前,除三类项目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项目外,我局审批报告表项目21项,指导备案登记表项目414项。

二是优化审批工作流程。

对每项行政审批事项均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完善办事流程图,缩短审批时限。

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方面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法定的30天缩短为10天,登记表实行网上备案管理,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实现了行政审批再提速工作机制。

三是大幅减轻企业负担。

改革以来,审批环节大幅减少、审批时间大幅缩短,企业负担大幅减轻,对B类建设项目取消专家技术评审,节省了专家评审费、会议室费用、建设单位的差旅费等费用。

(三)深化“四办”改革,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一是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和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定专人完成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平台和电子证照系统的数据录入和证照信息上传工作,全力推进“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工作的开展。

二是根据市、县工改办相关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系统的应用,督促纳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库的我县新申报项目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环评手续。

同时,结合项目跟踪服务、环评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项目审批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环保服务水平,促进项目环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落实两个“正面清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环评建立“绿色通道”,项目先开工后补办环评手续。

二是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的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纳入环评豁免管理试点范围,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至目前已豁免项目13个。

三是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的17大类44小类行业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取消此类项目的审查、评审环节,受理项目环评文件后直接予以审批,目前已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4个。

(五)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全力服务重点建设项目。

一是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要民生项目等实行环评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及时解决环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通过技术评审和审批。

二是强化部门沟通,及时致函各牵头部门,及早开展环评手续办理,避免发生“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与发改、工信、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对接,及时掌握重点项目环评进展情况,帮助解决环评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环评尽快完成编制和审批。

目前,全县89个重点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共43个,目前已完成审批10个,正在审核的3个,正在编制的11个;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46个,已完成备案的9个,豁免13个。

(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营造公平发展环境。

一是全面落实“三化两分一强化”执法监管模式。

实行周对接、月跟踪、季督查、年验收的全过程监管办法,实现对环评审批后建设项目监管100%全覆盖。

为全部执法工作人员配备符合技术规范的执法终端,将县域重点企业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管理系统,确保现场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客观、快捷。

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执法检查手段,针对辖区内排污单位(16家重点污染源和34家一般污染源)以及重点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企业开展巡查检查,重点排污单位按每季度抽查25%的比例开展随机抽查、一般排污单位按每季度1:10的比例开展抽查。

止目前,开展双随机检查23次,共检点排污单位9家,一般排污单位12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扎实推进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通过发放餐饮娱乐门店油烟、噪声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广泛发动宣传,推动工作落实。

目前,受理环境监管“小微权力”信访16件已全部办结。

四是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涉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屠宰肉类加工、食品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畜禽养殖等民生保障行业的5户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放管服”改革给项目建设单位办理环境准入等事项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使生态环境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具有更强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设单位对环评审批改革工作均表示赞同和满意,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行政审批相关的平台系统过多,比如生态环境部门县级分局在环评审批中需要登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数据管理系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网、市环评审批服务平台、县政府门户网、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系统等多个平台录入审批信息,使得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工作量加大、任务繁重、时限增长,降低了工作效能。

二是建设单位委托的部分环评机构在环评文件编制及修改过程耗时过长,严重影响建设项目环评报批时限,导致建设单位产生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时限过长的错误认识,也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市生态环境局县级分局现有的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且均兼职办理其他业务工作,工作量大面广,影响了全县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

多方掌握项目信息,做好各类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与发改、工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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