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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的个人自纠自查报告10篇
大小:492.06KB 13页 发布时间: 2024-04-25 15:31:44 7.86k 7.7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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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强化业务经办知识和服务能力建设,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采取以身边人教身边人、业务能手带业务新人的办法,促进窗口经办服务队伍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是着力改善服务环境,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

对服务窗口进行了优化整合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服务大厅配置,设立排队叫号机、志愿服务站、休息排椅、报刊(图书)阅览架、复印机等便民服务设施,统一工作人员服装,规范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

三是着力增强群众服务体验。

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提供服务手册,承诺办结限时。

设立服务大厅政策宣传和服务引导岗,提供叫号、排号、政策宣传及服务引导服务。

全面落实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一次性办结服务,努力提高群众办事体验。

四是着力推进“不见面”服务,全面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和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的要求,开通了微信公众号上的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开通了“豫保通”公众号上的异地就医备案、姓名修改、参保情况查询、报销情况查询、医保三大目录查询、全国联网医院查询、经办流程查询以及网上政策咨询等线上服务,开通参保企业单位医保政策咨询微信工作群,全面服务企事业单位相关医保政策咨询。

4、强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

一是通过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设立了相关政策解读栏目,公布权威政策信息,二是定时发布或转载最新政策文章50篇,三是服务大厅发放服务指南、政策明白卡等宣传手册5千余张。

5、规范基金监管行为

组建基金监管执法人员队伍,启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组织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医保局属于20xx年新成立单位,一是在乡镇没有医保经办人员,上级部门目前还没有在乡镇设立经办服务的具体政策,造成医保经办服务向乡镇延伸的欠缺。

二是医保局存在人少事多,急需临床医学及信息化专业人员,存在的空编缺人现象严重影响单位服务能力提升。

(二)我市尚未实现开办企业办理工商登记与医保参保登记一网通办。

由于我省医保信息化不完善,没有实现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网,无法实现企业工商登记与医保参保登记一网通办。

(三)“互联网+医保”服务推进缓慢。

医保系统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升级,目前只能实现网上异地就医备案、网上报销数据查询,还不能实现网上参保登记、信息更正等其它医保相关业务网上办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领导,确保营商环境责任落到实处。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之下,继续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把开办企业各项营商环境有关医疗保障指标落到实处,保障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关于医保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继续跟踪开办企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切实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争取明年实现开办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的同时,即可完成医保参保登记业务。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制,修订经办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标准,全面开展经办服务事项“好差评”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医保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强化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程公开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设,规范经办事项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夯实服务责任,为高效优质的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五)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业务经办知识和服务能力培训,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对窗口业务进一步优化整合,全面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

(六)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持续推进经办模式升级,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和完善,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互联网+医保”建设进度,推进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和应用推广,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逐步将医疗保障各项经办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终端和移动终端,通过“数据多跑路”打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堵点和难点,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的个人自纠自查报告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对照全县“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权责事项,依法履行服务职能。

根据《市深入推进和完善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要求,重新梳理制定了137项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权责清单,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20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监督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

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在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方便服务对象办事。

通过设立调整,确保每一项权责事项均能依法管理、衔接有序、运行顺畅,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正常、有序、高效履行。

今年以来,医疗废物经营许可、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均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请,办件数量为零。

(二)改进环评管理方式,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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