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学校通过教学和其他活动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所有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
3、学校要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上缴学校,实现票款同步。
支出管理
1、支出包括学校为教学和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性支出。
2、学校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3、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必须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所有支出必须使用合法票据。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权限: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长审批;重大资金使用需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然后由校长审批;维修、基建、绿化、设备添置需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后报上级部门备案或审批。
5、支票领用必须由部门主管领用并交给经办人员,领用前必须在财务处进行登记。
财务人员职责
1、学校会计负责具体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确保凭证合法、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学校领导提供参谋意见。同时负责学校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
2、出纳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及时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和应收票据,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使用范围,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也不得私自使用现金。严格管理空白支票和票据,银行印鉴由不同人员保管,以确保资金安全。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报账人员除了负责出纳的职责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
- 及时将学校收入交于银行,并将收入的账务联和银行存款回执交给学校会计人员进行记账;
- 在500元备用金范围内支付学校各项支出,超过500元的支出需按批准权限规定,经校长审批后支付。
4、财务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记账凭证每月应连续编号,认真复核,及时打印,粘贴整齐。发现错误及时更正,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性。如果因为凭证录入错误导致会计账簿出现错误,只能通过调整凭证的方法进行调整,不能通过其他操作对账簿进行无痕修改。
5、报表是进行会计信息综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文件。会计报表必须按照规定要求报送,内容必须完整,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6、进行财务分析。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财务管理以及事业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生活所必需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学校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财产总保管员负责财产明细账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颁发、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并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财产。当分管财产的人员调换时,财产总保管员负责监督交接工作。财产保管员负责财产和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并记录分管财产的变动情况,定期(每学期一次)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卡和物品相符。学校财产和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人管理,财产设备的使用必须按照领用、借用、回收手续进行,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学校教职工调离时,必须办理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财产总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部门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2、资产的账册。财产保管员应对分管的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学校必须做到账册记录齐全,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3、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和报批。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转让,一般需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和资产处置小组讨论。对于房屋、建筑物、车辆等大型、精密、贵重设备和仪器,需经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并经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对于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和资产处置小组讨论后方可报损,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同时将申报表交给会计人员进行记账凭证的编制。变价款需上缴财政。学校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终了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四、收费管理
加强收费管理,树立良好的行风,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要求,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和声誉。
1、健全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必须在收费前依据相关文件及时向物价部门申领和变更《收费许可证》。同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亮证收费,公开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学校的收费票据,严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据,票据的结报实行“向谁购领向谁结报”的办法。
2、加强代管费的管理。代管费要按规定统一收缴,集中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按规定项目列支。每学期结束前必须按实结清,并向学生公布明细,退还余额。
五、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在经济业务处理中防止错误和违规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学校财物的安全完整,学校应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1、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等经济业务的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2、经费的报销需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经校长按权限审批后才能办理。重大经济业务需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3、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货币资金和实物形态的保管和记录完全独立。财产物资的保管和记录完全独立。
4、支票使用的印鉴由学校领导和报账员分别保管。
5、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学校应建立财务审查小组,每月对学校的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公开学校的经费收支项目和内容,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学校年度收支预算和决算应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审议。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6
会计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我们有一定的职责和要求。首先,我们必须遵守原则,廉洁奉公,不违法乱纪。同时,我们必须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且要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掌握本行业的相关知识。我们需要热爱自己的工作,并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
其次,我们需要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技能。
我们还需要按照《会计法》和上级的要求设立会计核算科目,建立账册,包括总账和明细账、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