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便民商业、文化创意、旅游交通、体育卫生等提升生活品质的生活服务型小微企业。
支持农业专业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鼓励发展农技推广、贸易营销、农资配送等农业产业化配套服务小微企业,推动农产品加工小微企业向精深加工发展。
(四)鼓励“专精特新”发展。
引导小微企业从低价格、数量型的粗放式发展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高附加值质量效益型发展转变。
引导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加强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或“产品+服务”的商业模式创新,以更新的产品、更专业有效的服务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和产业升级的需求。
引导制造企业改善工艺和装备,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卫生、环保、能耗、可靠性等标准,提高产品品质。
引导服务企业提升服务队伍素质,健全标准化服务体系,加强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服务品质和竞争力。
(五)提升企业整体素质。
引导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生产、物流、营销、计量、财务、人力资源等基础管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精益化管理模式。
深化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应用,推进从单项业务向多业务综合集成转变,从企业信息应用向业务流程优化再造转变。
支持企业独立或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客户服务、供应链管理和电子商务应用。
引导小微企业创业者和经营者全面增强经营管理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鼓励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比重。
三、引导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六)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鼓励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加大投入,不断提高科技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实施产业化。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主导并吸引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参与,进行合作创新与协同创新。
支持企业参加产业联盟、技术联盟、标准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共同攻克行业关键技术。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并做大做强研发机构,实现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率先突破。
(七)大力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
把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作为当前发展的重点,实施初创期的创业服务支持与创业资金政策支持的结合,促进民营资本、民间资金、创业资金与科技成果、专利及创业人才的成功对接,创办一批科技型小微企业;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的科技人员自主创业,创办一批科技型小微企业;吸引国内外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
(八)重点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
按照“分类指导、市场驱动、创新发展、开放合作”的原则,突出高技术的延伸服务和相关科技支撑服务,以本地生产、生活服务需求为基础,有重点地培育发展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节能减排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网络数字内容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等高技术服务小微企业。
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小微企业协同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产业集群。
引导和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互动发展,依托优势产业集群,完善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