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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8篇
大小:22.88KB 3页 发布时间: 2023-01-06 17:12:31 4.99k 4.5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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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的安全隐患尤为重要,因此要做好排查,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1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根据《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棣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县民政局、县消防大队联合,积极引导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和公安派出所联合在所属管辖范围内对敬老院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以预防和减少敬老院火灾事故的发生。

逐一排查摸底,大力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利用一周时间,各乡镇(街道)民政所会同公安派出所对敬老院进行一次专项联合检查,准确掌握各敬老院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坚决整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敬老院。

落实消防责任,深入开展敬老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消防制度建设和落实能力。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完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是敬老院人员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建设。每个敬老院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一名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树立“消防工作、宣传先行”的理念,邀请县消防大队人员到敬老院上消防知识课,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五保”老人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是加强逃生能力建设。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指导和督促敬老院配备符合供养对象感知特点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结合供养对象特点,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疏散逃生。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各敬老院自查、互检,不断提高全县敬老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建立敬老院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每周及时将敬老院安全工作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上报消防安全工作小结。

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敬老机构消防工作,根据《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县庚即对全县范围内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重点

1.这次主要是对违章使用100w以上大功率电器及私自乱拉电源线等全方面检查,对违章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水煮器和乱拉电源线的老人,给予没收并及时处理。

2.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和防火器材的添加和更换。

3.对在寝室吸烟等违规情况的老人给予劝诫,消防安全委员会、后勤及保卫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

4.值班人员每天检查老人晚上的就寝率,寝室文明卫生检查,做到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消除,将此作为一项日常事务性的工作抓紧。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这次检查结果,我县养老机构未发现较大的安全隐患,但也存在一些老人不遵守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对此次检查结果在敬老院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对不遵守相关制度的老人进行了劝诫,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解和教育。

2.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印发消防安全相关资料,并要求敬老院工作人员与老人一起讨论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安全责任人制度,要求各级安全责任人高度重视,并持之以恒,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4.开展消防演习,讲解防火应急自救方法,现场展示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并现场进行演练。

“隐患胜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3

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和区政府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清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民政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急迫感,切实担负起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的指导责任。在贯彻落实《省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基础上,聚焦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复查工作,查缺补漏,不留死角,全面消除全省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整治范围。对辖区内所有农村养老机构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按照自建房、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基本情况,建立农村养老机构房屋档案。

(二)开展评估鉴定。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各地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鉴定报告须明确整治措施,并及时告知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

(三)重点排查整治。对农村自建养老机构房屋进行重点排查整治。排点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跨度大于6米的房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到位前须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基本消除已排查出的重大房屋安全隐患风险;到2021年6月底,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四)全面排查整治。对农村养老机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主要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镇(街)属地管理和民政监管责任。到2021年6月底,完成全面摸底排查;到20XX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工作组织

(一)建立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

坚持自查、核查和抽查机制。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等单位要求,提供相应支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制定本单位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组建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业技术团队。

要积极协调会同包括建筑、消防和养老服务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家团队,及时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安全鉴定,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科学效,及时发现并整治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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