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区内虽无居民居住,但有行人、车辆过往,应警示行人及车辆快速通过,避免险情。
(十)龙爪山景区落石防治区。
该景区因长年海蚀和风化,有多层岩石松散,易造成坠落。
(十一)王沟村山体崩塌、滑坡防治区。
该区东侧为陡坡区,易造成岩石坠落、滑坡,应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十二)北隍城乡北隍城客货码头落石防治区。
该区东侧是陡峭的山坡,西侧是公路。
东侧部分山体已有明显的裂痕,易造成岩石坠落、滑坡。
三、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好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应急办、国土、农林水务、安监、旅游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任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防治力度。
(二)强化监测巡查。
要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动态监测体系和防灾预案编制体系。
要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责任人,强化汛期巡查,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进行巡查,特别在强降雨期间要确保24小时连续不间断的监测和巡查。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要设立警示标志,制定具体可行的防治措施,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
(三)抓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
根据我县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状况,确定年县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15处(附表2)。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筹集资金开展治理工程,及时消除隐患。
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好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内的人员避让撤离和建筑物搬迁。
在隐患排除前,应封闭危险区域,在外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指定专人看管,防止突发滑坡、落石等对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
对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灾害隐患,应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有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治理费用。
(四)落实汛期值班和灾害报告制度。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工作,设立并公开联系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
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要立即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迅速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地震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及流程精选4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保障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事件或周边地区地震对本镇造成影响的地震事件的应对处置。
3.地震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条件
3.1破坏*地震应急响应
本镇境内发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波及本镇,造*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启动破坏*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2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本镇境内发生有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本镇有感时,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3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
当本镇境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二、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