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洗手加手消毒。
三、环境清洁消毒
(一)空气消毒
1.室内开窗自然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无人情况下,使用紫外线灯照射不少于1小时。
(二)地面及物体表面消毒
1.每日工作结束后均应做好终末消毒。
2.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湿式清洁。
3.擦拭消毒时先清洁区后污染区。
(三)标本放置要求
1.将核对后的采集管放入透明塑料密封袋(一层容器)中并封严袋口,用75%乙醇喷洒密封袋外部。
2.将密封袋放入二层容器,密封后用75%乙醇喷洒消毒。
3.将二层容器放入具有“生物危害”标识的专用标本转运箱,密封转运箱后,使用75%乙醇喷洒消毒,转运箱表面洁净无污染。
(四)消毒液的配制、监测方法
1.含氯消毒液现用现配,24小时更换。
2.每次配制后均检测有效浓度。
3.各项消毒记录齐全,消毒液配制方法及浓度监测有记录。
四、医疗废物的管理
(一)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盛装医疗废物,3/4满鹅颈结式封口,分层封扎,单独交接。
(二)医疗废物离开污染区前应当对包装袋外表面采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或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
(三)所有医疗废物自采样点带回医院后,直接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做好交接有记录。
核酸采样工作站消毒制度5
一、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教学、科研、菌(毒)种保藏以及生物制品生产的单位,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核酸样本转运负责单位需向省卫健委申办《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后,方可进行核酸样本转运。未经批准,不得运输。
二、转运核酸样本的容器应该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温、耐高压的要求,并应当印有原卫生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签、标识、警告用语和提示用语。
三、申请单位在运输前应当仔细检查容器和包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所有容器和包装的标签以及运输登记表是否完整无误,容器放置方向是否正确。
四、核酸样本应当有专人护送,护送人员不得少于2人。护送人员应当参加过相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并在护送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打开运输箱。
五、核酸样本转运应当安排专用车辆运输,不得选用公共交通工具运输样本。
六、转运单位应当制定核酸样本转运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