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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门诊防控管理制度8篇
大小:24.67KB 5页 发布时间: 2022-09-23 17:05:16 2.96k 1.8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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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各病区门禁刷卡进出,对进出病区人员查验身份证、陪客证。严禁工作人员私带非工作人员进出。

疫情期间门诊防控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患者和陪侍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确保医疗护理安全。根据国家、省、州、县相关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方案及通知,应对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海晏县人民医院结合目前的防控形势及实际情况,全面加强住院患者探视及陪护管控力度,特告知海晏县人民医院相关制度,敬请各位按如下事项执行:

1、在疫情尚未消除之前,医院谢绝探视、床边慰问。建议您及家人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对住院患者进行慰问。

2.所有病区实行24小时禁止探视管理,禁止探视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3.特殊需要陪护者,每位患者限1名陪侍人员(或遵医嘱),不得随意更换,陪侍人持身份证、绿色健康码、佩戴口罩方可进入相应病区。

4.病区实行陪侍人登记管理,为陪侍人每日测量两次体温,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注。

5.住院患者及陪侍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积极配合体温监测筛查,主动报告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临床表现,有无与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密切接触史,且如实填写告知书。若不服从管理或恶意隐瞒者,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所有在院人员,须遵守咳嗽礼仪,咳嗽时用纸巾、手绢或肘部捂住口鼻。

7.在患者住院治疗期间,陪侍人及患者均不得随意离开病房,严禁串病房、聚集。

8.陪护人员需遵守病房管理制度,爱护公物,保持病房安静整洁,定期开窗通风,尊重同病房的患友,不在病区吸烟、不在病区打地铺,保持人与人之间距离1米以上。

疫情期间门诊防控管理制度5

一、组织管理

由xx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门诊主任、综合病房主任、妇产科主任、药房主任、防保组长及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等组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最新情况制定单位传染病有关制度。

二、疫情管理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9种报告病例;

(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

(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传染病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的相关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二)要求医院职工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一次,并有签到及学习后测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的主任为传染病监控医师。

(三)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按照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规范使用医疗单位门诊日志登记簿的通知》[遵县卫食药通〔20xx〕xxx号]文件要求进行门诊日志规范登记。门诊、综合病房、妇产科要有完善的门诊日志,要求门诊日志内容项目登记齐全准确(发病日期不能模糊登记)。传染病登记项目包括就诊日期、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地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和体征、初/复诊、诊断;

非传染病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主要症状和体征、诊断、就诊日期;

处方项目登记齐全、不能缺登。

(四)住院病人登记本的使用。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传染病病人必须登记发病日期,出、入院诊断必须依据病案所写的诊断进行填写,不能写同前或以两点代表。

(五)检验科、放射科:必须按防保组提供的X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表要求进行登记;

放射科医生、检验科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除出具报告单外,应2小时内将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并签字备查。

(六)传染病报告要求:门诊医生、综合病房医生、妇产科医生及办理健康体检的医生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报告病例后,按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报卡相关内容与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相应内容必须吻合一致。)填写后将报卡(甲类传染病立即电话通知,10分内报出卡片。乙、丙类传染病3小内报出卡片)送至防保组办公室,由防保组疫情管理值班人员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网络直报(网卡内容必须与纸卡内容一致)。

(七)疫情自查由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与分管业务副院长或临床科室主任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参与查阅全院所有的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本、放射科检查结果、检验科检验结果登记本及合医管理系统;

疫情管理查询人员及业务副院长或各科室负责人在查询登记本上签字备查。

(八)药房值班人员每日统计门诊处方数量登记备查,各门诊处方医生每日下班前或下班后与药房核对当日处方登记情况,并必须于当日查缺补漏。

(九)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将疫情分析(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等)上报院长,由分管业务副院长作出处罚通告。

四、奖惩办法

根据疫情管理内容及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以下奖惩条款。

第一条: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门诊日志项目登记缺登的、或登记内容不全的每例扣除x元;

处方漏登的每张扣除x元,处方项目登记不全的每张扣x元。

第二条:住院病人登记本使用:登记项目缺登的、登记内容不全或登记内容不准确的每例扣x元。

第三条:放射科、检验科:X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表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每例扣x元;

发现传染病报告病例未出具报告单的扣x元;

未在规定时限内将阳性结果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签字备查的每例扣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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