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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工作简报每月至少编发一期,每个县确定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努力保障排查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一)落实专项资金。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防止出现因经费问题影响排查进度和质量。
排查鉴定经费不得由学校自筹。
民办学校由举办者负责。
(二)制订收费政策。
各市、县(市、区)要研究制订校舍安全排查鉴定的收费减免政策,有效降低成本,节约投资。
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服务性收费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
价格、纠风等部门要坚决治理涉及工程的一切乱收费行为。
(三)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省、市、县(市、区)校安办要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原则,组织对各级校安办人员、一线管理人员、排查鉴定机构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并保证质量。
技术力量不足的县(市、区),各地校安办要及时,上级部门要给予支持,合理调度。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7
为加强校园安全整治,根据《全省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
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二)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
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创新校园安全管理,全面建成市、县两级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平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以双重预防机制为基础,形成事前预防、事发预警、事中应急和事后处理的校园安全闭环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做到安全工作有留痕、有标准、可量化。
(三)加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整治。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本校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逐级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制定消防安全教学计划,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避险自救、应急疏散演练。
3、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对校园所有建筑、用火用电设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加强学校建筑物安全整治。
1、加强校舍建设管理。
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实施校园建设过程中严格履行好相关建设手续,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保证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