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好各种疫苗的接种工作的统计、核对、登记及接种的联系工作。
4、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通过广播、橱窗、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幼儿、家长、老师进行疾病预防教育,增强防病意识。
二、传染病管理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各类传染病做到及时了解疫情,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处理,防止疫情蔓延。
2、定专人负责,向相关部门进行疫情报告。
3、发现相应传染病及疑似病人,立即隔离治疗,在12小时内报告疫情,发现爆发疫情以最快的方法报告到区防控中心。
4、对接触过传染病的幼儿立即采取检疫、隔离、观察等措施。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经医院检查正常并出具痊愈证明后,方可返园。
三、日常卫生消毒
1、室内要保持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平时多开窗通风。幼儿活动室和睡眠室的紫外线消毒灯要专人专用,并做好详细记录,严禁屋内有人时使用。
2、厕所要清洁、无味、一用一清扫,每天用有效氯含量400-700mg/L消毒液表面擦拭消毒一次。
3、幼儿衣着干净、整洁,每周剪指甲一次,幼儿被子半月晾晒一次;褥子一月晾晒一次;床单、枕巾一月清洗一次。
4、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用后要清洗、热蒸、消毒液浸泡等形式消毒,幼儿要做到饭前洗手、饭后漱口擦嘴、午饭后刷牙。
5、各班窗台、水龙头、桌面、每天用有效率浓度100-250mg/L消毒液清洗消毒,各种玩具、图书要每周消毒一次。
6、园内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对园内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3
一、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向全校师生进行通报,并做好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五、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六、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配合卫生院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4
为了及时有效地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园长为我园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副园长为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她教职员工、家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联络员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
2、具体负责人负责指导卫生保健工作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园幼儿的晨检、班级幼儿的出勤统计情况进行巡查;
3、各班班主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全园卫生保健工作,每天两次对师生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晨间检查时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全日观察中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园领导。凡发现法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进行汇总后,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需要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完整、清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报告卡送到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