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屋擅自转让、转租、交换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物擅自拆改、装修、改变用途的。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承担维修义务和费用的。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加强防水、防火、防盗安全,不服用甲方正常管理活动的。
5.乙方利用出租物进行违法活动的。
6.甲方超出合同之外对承租人提出无理要求的。
7.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对出租物进行必要维修的。
8.乙方不按其支付水、电等费用的。
9.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赁金的。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有权解除合同外,必须承担下列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擅自将出租物拆改、装修,擅自改变用途,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不交付租金,根据逾期交款的金额大小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两倍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停电,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除补交租金外,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标准为每逾期交付一日按年租金的4%承担。
5.由于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造成损失的,由违约一方向对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6.乙方不按期缴纳电费,甲方有权停电,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一定,其签订的补充协议书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点:交警队住宅楼北楼4单元50 室。
2、室内附属设施:油烟机一台、煤气灶一台、电视机一台、双人床两张、床头柜两个、固定衣柜、固定储物柜、床垫两个、写字桌两张、太阳能热水器、浴盆、淋浴器。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一年,自xx年3月 3日起至xx年3月 4日止。
2、房屋租金:全年9,000.00元(含供热费)。另付押金 000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且费用无拖欠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付款方式:一次性交齐全年房屋租金及押金,共计 0,000.00元(壹万元)
4、租用期内的物业费、电视费、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必须及时缴费,不得长时间拖欠,未完结费用在退租时结算。
5、乙方租用期内退租,一切费用概不退还。
6、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私自破坏屋内设施,不保持室内卫生,过度脏乱的;
(2)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转让的;
(3)乙方利用所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5)由于乙方过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