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X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X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内付清。
2、机动车辆:
X年X月X日购有X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X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协议事项:(如有债务的需写明)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女方:(签章)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