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定时对环境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的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电灯开关等重点部位用75%酒精擦拭消毒。
定时对电梯特别是电梯按键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
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障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和下水道通畅。
三、疫情流行期间防控措施
参加室内集体活动的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按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提倡“两点一线”简约生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疫情流行严重时,采取错时上下班、减少人员聚集,减少线下会议频次、降低线下会议人数,取消堂食、错峰取餐等减少人群聚集的措施,压低流行强度。
四、保障正常工作秩序
建立关键岗位、关键程序工作人员轮岗备岗制度,疫情严重时原则上工作人员应“两点一线”,并按照轮岗备岗机制安排预备队进驻轮换,尽量减少疫情对单位正常运转的影响。
内部建立部门、科室、班组等最小工作单元的闭环防疫单元,做好工位、床位、餐位、活动轨迹等“四位管控”,实行工作场所、住所“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同工作单元之间的人员流动和接触风险。
对症状消失、检测阴性的员工根据其健康状况及时安排复工返岗。
五、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防控措施
(一)加强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个人防护。
强化师生健康教育,开展症状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
(二)加强教学区域、学生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
(三)学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强化个人防护、短期内实施中小学校线上教学、学前教育机构临时关停等措施。
(四)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核酸检测要求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和属地条件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核酸检测。
(五)统筹解决学校疫情防控重大问题,属地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指导学校疫情防控,支持学校健康驿站建设、医护人员培训、医疗物资储备以及重大风险处置,建立校内有关人员转至相关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
六、公共场所疫情管控措施
疫情严重时,短期内可采取必要的减少人群聚集的措施,取消或推迟非必要的大型活动。
餐厅食堂应限制同餐人数,或取消堂食。
小学乙类乙管工作方案篇5
为科学高效统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全力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持续保障学校正常秩序,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优化校园检测策略
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除跨地区返校入学外,高等学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健康查验办法,由属地或学校征得属地同意后作出规定。
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无须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证明。
二、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方式
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
疫情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高等学校可实施分区管理。
高等学校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
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由学校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
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可采取临时关停措施。
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
三、增强校园疫情防控能力
学校所在地疫情流行期间,多方协同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控制校内聚集性疫情。
属地卫生健康、疾控和教育等部门指导支持高等学校创造条件建设学校健康驿站,按照在校师生人数和防疫需要科学确定床位数,配备足量医护和服务保障人员、医疗药品和器材,根据需要为校内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创造相对独立的住宿条件,并提供临时健康监测或适当对症治疗等相关服务,在校园宿舍区等学生聚集区域开设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
高等学校校医院要统筹管理全校医疗资源,创造条件设立发热门诊和隔离就诊区,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公布热线电话或在线服务窗口,提供师生医疗咨询服务。
中小学校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药品,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回家。
四、健全专业救治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