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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活动方案合集9篇
大小:483.42KB 8页 发布时间: 2024-04-10 12:31:59 4.48k 2.8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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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级绩效考核:市级绩效考核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应在次年_月底前完成,并将考核结果报送省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考核各区的样本数原则上不少于50%(包括指导和督导)。为减轻基层负担,市财政绩效评价第三方将参与市级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和项目服务创新五个方面。考核总分为110分,项目服务创新的得分将单独计算。

1.组织管理(24分):考核各区卫生计生部门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建设和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考核各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责任分工和落实情况,以及各区卫生计生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培训、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等情况。其中,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复核占10分,分解到项目执行相关数据的复核中。

2.资金管理(15分):考核各区财政部门的资金预算安排、拨付等情况,考核卫生计生部门的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情况。

3.项目执行(55分):考核各区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各类服务的情况,包括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4.项目效果(16分):考核各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的成效,包括健康档案动态使用情况、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效果、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服务对象和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等。其中,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和居民、基层职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采用市第三方调查数据。

5.项目服务创新:重点考核各区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对改善居民健康效果的监测、项目实施方法的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绩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为主)、现场检查、问卷调查、会议座谈、集体访谈、入户访谈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应用

1.及时公布绩效考核结果:市区实行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市级绩效考核结果向各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通报,并抄送各区政府,同时抄报市政府。各区要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考核结果,同时向上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报送考核结果和应用情况。

2.考核结果与奖励资金挂钩:考核结果是市级财政奖励的重要依据。各区要建立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的机制,对考核优秀的项目实施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相应核减补助资金。

3.落实问题整改:各区应建立问题整改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主体,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工作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区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各级项目办的建设,强化组织实施。各区卫生计生部门应与财政部门会同,明确本区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市级要求,并且考核指标应不少于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内容。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健全项目进展的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的月报告和季报告制度。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区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按照常住人口数和补助标准足额配套落实资金,项目经费要用于政府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服务。区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标准,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和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或结算补助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项目工作经费,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套取、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专门科目对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与单位业务收支混合核算。各区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方式。

(三)加强项目日常管理: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对区级管理人员和项目实施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项目管理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和形式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和进展成效,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增强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完善服务模式,推广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和“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模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四是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鼓楼和第一医院以及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在疾病监测、培训指导、绩效考核和效果评估等方面加强指导,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五是切实做好项目进展的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提高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严肃考核纪律:各区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强化现场考核质量控制工作。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项目实施单位要实事求是地提供各项考核资料和数据,严禁弄虚作假。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开展情况。考核原始材料和数据应当保存,必要时应组织复核,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真实和有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活动方案合集2

各旗县区卫计局、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所、市健教所、市社管中心,委相关各科室:

一、宣传对象

宣传对象为辖区常住居民,重点是以下4类人群:

(一)辖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

(二)辖区农贸市场、工业园区、商业区等流动人口;

(三)辖区幼儿园、小学在园(校)的3-6岁儿童家长,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四)65岁及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

二、宣传内容和目标

(一)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职业人群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不足而导致感受度不均衡的问题;

(二)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12大类45项具体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渠道,不断提高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的服务利用率;

(三)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所带来的实惠,以及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机构,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同步宣传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新型服务模式,开展日常医疗卫生常识、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文明习惯等健康教育,提高宣传的实效性。

三、宣传形式

按照“十个一”要求,全面做好宣传活动。

(一)制作一张地图。各旗县区卫计局制作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分布图、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有条件的地区可制作电子地图,在当地主要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显著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栏或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站、微博、微信进行发布,使群众能够方便地到居住地或工作地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

(二)发放一本手册。向辖区居民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手册,实现辖区常住居民(包括流动人口)“一户一册”,老年人、孕产妇、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要“人手一册”。手册应包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布图、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项目12大类45项内容、主要科室联系方式、片区划分和责任医生联系方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健康教育知识情况等。

(三)贴发一张联系卡。主动与辖区街道、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建立工作联系,在居民小区和单元楼宇公共告示栏、在企事业单位张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联系卡。

(四)张贴一个温馨提示卡。在入户为重点人群提供免费服务时,如未见到服务对象,应在其家门上贴一张粉色的温馨提示卡,提示居民何种方式、何时、何地应接受免费的服务;对同一服务对象第二次温馨提示应换橙色的温馨提示卡;对同一服务对象第三次温馨提示应换红色的温馨提示卡。对同一服务对象多次进行温馨提示应换不同颜色的温馨提示卡,以提高警示效果,促使居民主动接受国家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举办一次签约仪式。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筹划举办一次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仪式,并现场对有需求的、行动不便老年家庭等重点人群,签订家庭医生式服务契约。

(六)更换一期宣传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针对宣传活动内容,更换一期宣传板。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出一期宣传板(栏)。增强宣传板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时效性,在每期的宣传板上要固定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地址、责任医生的联系方式。具体宣传内容及形式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设计提供。

(七)悬挂一幅宣传标语。各旗县区卫计局要在人群集中位置,悬挂永久性宣传标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要在门前悬拉一幅永久性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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