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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7篇
大小:30.95KB 9页 发布时间: 2023-07-12 15:05:28 5.23k 4.8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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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4、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部、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

7、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8、放射科医务人员需按照指定要求操作,做好防护措施,并每年进行一次放射剂量体检,职业照射(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限值是平均20mSv/年,5年内最高一年不超过50mSv。

9、调配化学药物和消毒剂时,医务人员需做好防护措施,戴手套、口罩,必要时需穿隔离衣佩戴防护眼镜。

六、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一)锐器伤伤口紧急处理:

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将伤口周围血液挤出;用流动水冲洗2~3分钟;用75%酒精或0.5%碘伏消毒伤口,如有必要需作包扎处理;并上报院感科。

(二)粘膜暴露的处理:1、大量吸入:要迅速从有害环境中撤到空气清新处,更换被污染的衣物,洗手和其他暴露皮肤,如大量接触或有明显不适的要尽快到相关科室诊治。

2、皮肤:接触高浓度化学药物或消毒剂后及时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用淡肥皂水清洗。

3、眼:溅入高浓度化学药物或消毒剂后立即用流动清水持续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仍有严重的眼部疼痛、畏光、流泪等症状,要尽快到眼科诊治。

(三)辐射后的紧急处理:

立即脱离放射工作环境,并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医务人员离开;并上报医务科和主管院长,逐级上报,进行辐射事故的调查和处置;对被辐射人员做进一步的鉴定和治疗。

(四)职业暴露危险评估及报告:1、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首先进行职业暴露级别初步评估。2、当事人疑HIV职业暴露,由防保科及时上报分管院长并上报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疾控专家评估暴露级别,确定是否需预防性应急用药。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的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院感及防保科负责随访和咨询。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检测和处理,观察的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篇2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通过眼、口、鼻及其他黏膜、破损皮肤或通过针朝、咬伤、擦伤和割伤等途径,穿透皮肤或黏膜屏障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导致有被感染可能性的情况。

一、处置程序

1.皮肤暴露:用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皮肤;眼口等黏膜用生理盐水冲洗。 

2.如有伤口,立即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皂液和流动水冲洗;禁止伤口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伤口冲洗后,用75%乙醇或0.5%碘伏消毒液进行消毒,包扎伤口;黏膜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然后到相应专科诊治。

二、登记与报告

1.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尽快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感控科。

2.在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持续改进登记本》中详细登记,并在科室内网电脑里“医院感染预警软件”的“职业暴露上报”栏中填写《医务人员锐器伤登记表》或《职业暴露登记表》上报。诊断和治疗的费用发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和报销。

3. 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事件后,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及时进行评估,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三、评估及处理

评估暴露源是否具有传染性(乙肝、丙肝、HIV、梅毒等)及职业暴露当事人免疫情况,由相关专家决定处置方案。

医院有关知情人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当事人情况。

四、随访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督促职业暴露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化验,并负责追踪确认化验结果和服用药物,进行定期监测随访,化验结果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保管。

随访时间:

1.乙肝接触者应即刻、3个月、6个月及1年时分别进行肝功能、乙肝五项等血清学检测。

2.丙肝接触者应即刻、4周、6周、4个月、6个月时分别进行肝功能、丙肝抗体血清学检测。

3.艾滋接触者应即刻、4周、8周、12周、6个月时分别进行艾滋抗体血清学检测。

4.梅毒接触者应即刻、45天、3个月时分别进行梅毒抗体血清学检测。

五、预防要点

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用预防措施。同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1.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装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2.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盖帽,如需盖帽只能用单手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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