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启用备用试室和备用试卷,安排该考生考试;
4.市、区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联络员电话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处理应急事件;
5.患病考生标本经实验室检测诊断为甲型h1n1流感的,处理办法按照以下预案(二)中的对应条款执行。
(二)我市出现本地感染病例
1.取消考前放假规定,考生统一留校备考;社会考生报名点及其考场学校要对该类考生加强宣传教育,劝谕考生考前尽量不要外出和社交,特别是不要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切断感染途径;
2.全体考生提前到达考场,考场学校校医和工作人员提前1小时开始对所有考生进行体温测量;
3.指挥部在每所考场学校派驻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开展防控工作;
4.发现有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的,校医与驻点专业卫生防疫人员负责及时处理,并向指挥部报告;
5.启用备用试室和备用试卷,安排患病考生戴好口罩考试;若患病考生超过2人,安排考生座位时应保证相互间隔不少于2米;
6.考场学校校医做好患病考生的医学照顾、生活照顾及临时治疗等医务工作;
7.在指挥部领导下,考场学校配合疾控机构和医院开展标本采集、试室消毒、监考人员防护、预防性服药、隔离、试卷处理等防治工作;
8.经实验室检测患病考生诊断为甲型h1n1流感的,其本人当年高考资格是否保留,同试室其他密切接触者是否继续考试,如何安排考试等问题一并由市招考办紧急请示省考试院,我市按省考试院答复意见办理。
四、保障措施
(一)市、区教育局要做好校医、监考人员的培训和紧急调配,根据疫情变化随时增加、替换工作人员。每所考场学校配备6名校医,备用试室监考人员要备3轮预备人员。
(二)市、区教育局要会同同级卫生部门指导考场学校配备卫生防疫用品。每所考场学校配备10台红外线测温仪,2―3间备用试室,以及外科口罩、消毒药品、饮用水、洗手液等;
(三)市交警局要积极做好考试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凡贴有考试标志的卫生防疫车辆均予以优先通行;
(四)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安排必要的应急经费预算;
(五)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对考生进行公共卫生常识和卫生防疫知识的教育,提高学生对卫生防疫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认识,遵从公共卫生法规规定,服从考场指挥,接受卫生防疫专家诊断及处理意见,服从大局。
高考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本县高考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确保高考工作平稳实施,维护考场、考点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浙江省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温州市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苍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⑴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省、市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组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建立处置高考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
⑵属地管理、有效控制。发生高考突发事件时,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由事件发生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处理。坚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事态扩大蔓延,尽可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⑶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发生高考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指导处置,控制局面。
⑷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高考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从维护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善抓时机,果断处置,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⑸预防为主、重在建设。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保障经费,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增强工作实力。
⑹保守秘密、遵守纪律。在处置各种高考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1.4事件分类
⑴试卷安全保密类突发事件:高考的试卷、考试题目发生失泄密等突发事件。
⑵大规模群体舞弊突发事件:考试前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征兆,或考试中出现大规模群体舞弊情况等突发事件。
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考试过程中发生考点、考场建筑物倒塌、火灾以及试卷运送、考生赴考途中交通事故等安全突发事件。
⑷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考试期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招生考试工作正常开展,以及发生考生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
⑸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我县发生破坏性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等),影响或无法举行考试工作。
⑹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考试前和考试过程中,在互联网上发现有关试卷、试题、答案、“枪手”等有害信息突发事件。
⑺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考试期间发生考生或家长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考试正常工作秩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