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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后期处置网络安全事处置后,市委网信办负责会同事发单位和相关部门对网络安全事的起因、性质、影响、损失、责任和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和评估。
6
应急保障有关部门和市网络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应对网络安全事的人员、物资、通信和经费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6.1
机构和人员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个人,并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网络安全事的应急知识列为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内容,加强网络安全特别是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的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及技能。
6.2物资保障各相关部门、专业机构、重点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网络与信息系统设备储备工作,并将储备物资清单报市委网信办备案。
6.3
通信保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无线电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要建立无线和有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时通信畅通。
6.4
经费保障依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执行。
6.5责任与奖惩网络安全事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市委网信办及有关区和部门对网络安全事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市委网信办及有关区和部门对不按规定制定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网络安全事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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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7.1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委网信办负责解释。
7.2预案修订市委网信办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7.3预案实施本预案由市委网信办组织实施。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或修订本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安全事应急预案,并报市委网信办备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精选篇7
网络安全事分为有害程序事、网络攻击事、信息破坏事、信息内容安全事、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和其他网络安全事等。
1.有害程序事分为计算机病毒事、蠕虫事、特洛伊木马事、僵尸网络事、混合程序攻击事、网页内嵌恶意代码事和其他有害程序事。
2.网络攻击事分为拒绝服务攻击事、后门攻击事、漏洞攻击事、网络扫描窃听事、网络钓鱼事、干扰事和其他网络攻击事。
3.信息破坏事分为信息篡改事、信息假冒事、信息泄露事、信息窃取事、信息丢失事和其他信息破坏事。
4.信息内容安全事是指通过网络传播法律法规禁止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煽动集会游行或炒作敏感问题并危害本市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的事(另行制定预案应对)。
5.设备设施故障分为软硬自身故障、外围保障设施故障、人为破坏事故和其他设备设施故障。
6.灾害性事是指由自然灾害等其他突发事导致的网络安全事。
7.其他事是指不能归为以上分类的网络安全事。
二、事分级
网络安全事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重大网络安全事、较大网络安全事、一般网络安全事。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
(1)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遭受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大面积瘫痪,丧失业务处理能力。
(2)国家重要敏感信息和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本市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威胁。
(3)其他对本市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的,为重大网络安全事:
(1)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遭受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长时间中断或局部瘫痪,业务处理能力受到极大影响。
(2)国家重要敏感信息和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本市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3)其他对本市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重大网络安全事的,为较大网络安全事: